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2]10号)精神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闽创先发[2012]6号)有关要求,结合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师院委[2012]43号)以及我系实际,现将本系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一)建立常设机构,组织保障到位。一是常设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职责,做到日常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统筹兼顾、同步推进。二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构建“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青年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先进教育工作者、中青年教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合力共创作用。
(二)建立责任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细化到各项工作中,尽职尽责地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建立激励机制,引领价值取向。研究制定与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奖励措施,如:在综合日常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先定级等;进行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典型事迹报告会、年度总结表彰会、以及通报表扬等多种形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等;通过大力倡导和多形式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服务、比奉献,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实践活动,广泛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激发党员干部及全体教师敬业奉献、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和自觉行动,使创先争优成为每个党员干部、每个教职工的价值取向。
二、构建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科学确定争创目标,确保争创活动规范有序
创先争优近期目标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任务和业务工作实际来制定。创先争优远期目标要与落实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和内涵建设目标相结合。创先争优具体标准要对照党组织职能和每个党员岗位职责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使之便于记忆、便于操作、便于考核和评价;要紧扣党组织职能和党员岗位职责,做到在职党员“以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认岗定责”,切实把党组织履职和党员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行动中。
(二)规范建立各项制度,以落实制度体现机制效能
1.建立公开承诺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明确党组织争创“五个好”、党员争当“五带头”的承诺目标、承诺内容、履诺措施等。重点围绕教职工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围绕如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出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教职工和群众公开承诺,接受他们的监督和评议。
2.建立教职工和学生评议制。采取述职测评、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调查问卷、召开教职工及学生评议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梳理汇总评议情况,提出整改措施,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提升教职工、学生及群众满意度,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3.建立活动台账制。及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台账、点评情况台账、创先争优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问题台账,办实事办好事台账,评优树模台账等。
三、完善考评监督机制
(一)成立常设考评机构,确保考评科学公正。一是常设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落实考核工作责任;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将考评结果录入考核档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及时将汇领导分级点评,日常抽查、月小结、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以及群众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录入考核档案备用。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考核成果转化。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创先争优具体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将考核评价办法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分值权重。二是在实践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和程序,强化成果运用及考核监督。三是注重评价考核成果的转化运用,将考核成果运用到党组织和党员评优,教职工年终考评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中,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进行逐级表彰,并作为评选先进、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竞争上岗的重要参考;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评先选优资格,并对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监督评价机制,推动创先争优社会化。一是做好党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党员民主权利、党务公开、党员廉政行为、履诺践诺情况进行党内评议;二是做好党外群众监督,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师德评议,督查通报等监督评价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履诺践诺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引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物理与电气工程系
2012.10.12